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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两家公司互相开票南京合规行不行,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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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为您解答。

季度申报的时间分别是1、4、7、10月的15日之前,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则会顺延。

举例说明:

1月15日前申报去年10-12月的重庆税;

4月15日前申报今年1-3月的重庆税;

7月15日前申报今年4-6月的税;

10月15日前申报今年7-9月的税。

专业顾问回答

姜娜
姜娜服务年限:4客户评分:4.8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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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您的两家公司都属于您,但是开票也必须是有发生实际的业务往来,才可以开发票,开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符的情况,都属于是虚开发票的,这样不合法,建议您最好不要这样操作,以免被查到之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金丽
金丽服务年限:5客户评分:4.9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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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公司都是独立的个体,就算名义上两家公司都是您的,但还是需要相互间有真实的业务往来才可以开发票,不能为了两个公司直接南京合规而相互虚开发票给彼此。这样是不合法的,属于虚开发票行为,如果被查到不但要补交税、还有滞纳金,金额大的,还可能会有刑事责任。建议经营公司,还是得按正规来做记账报税和如实交易开具发票。希望能帮到您。

刘静
刘静服务年限:5客户评分:4.9 /5.0

资深创业导师向TA咨询

您好两家公司互开发票这样是不可以开发票是要建立在真实交易的基础上的要体现合同流现金流物流发票流这四流合一这才是最正规的操作如果说两家公司互开发票税务局查到会认定企业在虚增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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