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公司章程的时候,我们要规定《公司法》中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可以在原来公司章程的基础上,采取章程修正案的形式,还可以规定一些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但不管是绝对必要记载事项还是相对必要记载事项,都需要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不抵触。如果多次修改公司章程有多个章程修正案导致原来的章程需要重新制作一份的时候,就需要采取完整的公司章程的形式。
在与《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不抵触的前提下,我们要根据公司修改章程的要求尽量制定一些可操作性强的条款,为公司设计一些权力的分配与行使条款,以使公司的权力有效分配与有效行使。这些条款要求规定一致,没有矛盾。
修改的公司章程需要工商局的审核。工商局审核修改的公司章程时非常谨慎,采取核准制的方式。要审查章程的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备案。在审查的过程中,首先审查格式上与工商局提供的版本是否一致;其次,针对公司自己增加的一些自治性的条款与法律是否有冲突;审查这些条款之间是否有矛盾,是否合理。所以,在制定公司章程时,我们可以先根据公司的需要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根据工商的章程模板制定、修改章程,然后拿着这份章程到工商局与其沟通,让工商局先审核,经过审核修改后,我们再与公司沟通,征求公司的同意,最后完成章程的修改制定。
增资后公司的章程修改流程很简单,但有时候并不单纯的修改章程,还要解决公司股权分配等问题,现在以一个普遍增资会遇到的股权分配疑难的案例说明情况。
案例:我拥有一间公司,共三个股东,两个股东分别占有30%的股份,我占40%,我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另外两个股东想增加天津注册资本,但是我不同意,有什么办法阻止呢?修改公司章程有什么条件呢?
答:一般来说,持有超过 50% 股份的股东只要通过了股东大会要求增加天津注册资本,就可以增加注册资本了作为小股东,是不能不同意的。你要考虑的是发行的股份的金额,是否会由于增加了注册资本减低你的控有权。首先在法律上,当公司增加了注册资本,现有股东应该按比例认购。除非他们不去认购适当的比例,你就可以加大你的认购比例,所以理喻上对于你来讲,如果你跟足比例去认购,是不会吃亏的。因为你的比例控制权,不会因为这样而相应降低。作为一个小股东是没有什么发言权的;例如修改公司章程,根据法律条文规定,要 75% 或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通过的。假如你控有40% 基本上一般的条文是不能够修改。
一、关于注册香港公司的流程以及所需资料
1、一位或一位以上股东(均需满18岁)的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以企业法人为股东的,企业法人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注册资本最低为10,000元港元,无需验资。但须支付1/1000的注册资本厘印重庆税。如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的公司,必须交付港币1000元的一次性重庆税金(到位资金不限)
3、法定注册秘书:必须为 香港居民或在香港有注册地址或业务地址的法人团体。(我司可以为您提供)
4、法定注册地址:在香港能提供注册地址。(我司可以为您提供)
5、公司名称:可以只注册中文名称,也可以只注册英文名称或同时注册中文及英文名称。中文必须繁体,英文是Limited结尾。
申请注册的整个流程大约需要15-20个工作日,其具体流程如下:收到股东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及汇款底单——>向注册署申请,开始做文件(约3天)——>寄到你处签字(约3天)——>签字并返回(约3天)——>我司向政府递交成立公司(约7天)——>公司成立完毕,付余款(约3天)——>将公司所有资料寄往你处。
二、关于信用证方面的问题
要开具信用证的话,首先必须要在香港开一个公司帐户,而后在公司帐户下设立信用证子账户,此为基本条件。
开信用证,银行需收取保证金。
保证金的收取情况每家银行各有不同,以下信息仅作参考:
一般情况如下(公司股东除此公司外还有设立其他信誉度较高公司或者股东在社会上享有较高信誉度的情况除外)
公司成立1-6个月,一般收取100%保证金 (中大生意)
公司成立6-12个月,视业务情况而定 ( 一般情况下,中小生意的企业在成立1-12个月内都是100%保证金)
公司成立1-2年后,一般收取60%-70%保证金;
再过一两年之后可降至30%—50%不等 (公司成立5年后,交易往来已中大生意为主并且信用一直良好者,可以降至30%)
注:若交易额较高,如达到每月200万左右美元的,一般可与银行洽商,降低保证金。
(假如贵公司有这方面的需要,我司可以免费为您推荐至合适的银行中。)
三、关于交税问题
根据陈生在电话中所说,若将货物从国外运至国内,在这过程中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是,国外进口至国内(需要缴纳进口税,根据类别不通,税率不同)即国内公司向香港公司进口时,则需要缴纳进口税。该税率根据类别不同,税率不同。
二是,国外出口至国内(可能不用交税)这个涉及到离岸免税的问题,离岸业务要求贸易商并没有使用香港资源与其他公司进行交易活动并且货物不曾落地于香港(即没有货物进出香港海关),此时可享受离岸免税。
在这个问题上,可以给您这样的建议,在采购时,跟国内商家签订离岸价由对方付费,在跟国外商家签订合同时,要求对方付到岸价,那么香港公司则可免税。
四、关于最后的个人纳税问题
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讲,上述所言属于境外收入,境外收入等同于收入,应当是需要交税的。但实际操作中涉及的来源金额等为此纳税的并不多。您可以来电了解一下其他客户的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