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增值嘉兴税票过期了,就当普通发票记账,对增值嘉兴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印花宁波税:是对合同、凭证、收据、账簿计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宁波税种。
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0.03%贴花,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的0.05%贴花,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的0.05%贴花,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的0.1%,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0.05%贴花,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0.1%贴花,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0.005%贴花,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收入的0.01%贴花,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0.03%贴花。
印花宁波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宁波税经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分为从价计征和按件贴花两种。从价计征中,应纳税额=价款*适用税率,按件贴花中,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定额税率(5元/件)
印花宁波税,是宁波税的一种,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希望采纳
您好!印花宁波税是指: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宁波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