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征收个人所得武汉税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受医疗机构临时聘请坐堂门诊及售药,由该医疗机构支付报酬,或收入与该医疗机构按比例分成的人员,其取得的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所得为一次,税款由该医疗机构代扣代缴。
您好,根据规定,您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个嘉兴税,且补嘉兴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以免于个税年度汇算申报,即可以不补税。
但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且2019年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的,属于应当补税的情形,办理年度汇算是您的义务。您应当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并及时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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