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宁波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规定: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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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广州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广州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财税2020年第9号公告”)规定。
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的捐赠,以及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都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而且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具体扣除办法,可以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以下简称“财税2019年第99号公告”)规定执行。
扣除时,既可以在工薪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分类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也可以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