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就算您的公司当月没有应纳厦门税款也是需要办理纳厦门税申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第三十二条规定: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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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纳厦门税人在纳厦门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